香港"輸入內地人才"計劃
若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、知識或經驗內地中國居民,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。
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並無配額限制,亦不限行業。
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居於海外的中國公民,如符合一般就業政策所訂的申請資格及一般入境規定,並符合以下條件,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就業:
●申請人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;或
●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(「海外」是指中國內地、香港特區、澳門特別行政區(下稱「澳門特區」)及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),而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。
申請資格
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就業的申請,如符合下列準則,可獲考慮批准:
●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,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;
●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,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,但在特殊情況下,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、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,亦可予接受;
●確實有該職位空缺;
●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,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,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;以及
●薪酬福利(包括入息、住屋、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)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。
一般而言,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,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,均須申領簽證/進入許可。入境處對這些資格準則或會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事先通知,希為留意。
若您符合上述條件,可聯絡我們幫您全程無憂為您辦理!